微鲤关于网跃互动伪造政府文件,实施商业诋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严正声明

北京微鲤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网跃互动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假冒政府行政机构名义制作虚假行政文件”进行商业诋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严正声明
    近日,网跃互动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跃互动)假冒冒用政府行政机构——南京工商局的名义,伪造南京工商局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污蔑我司旗下 APP产品《微鲤万年历》侵犯网跃互动相似产品商标权,并利用该伪造文件干扰我司产品的正常发布,现经南京工商管理部门核实,已经确定该行政处罚 通知书系网跃互动伪造的虚假政府文件。这一诋毁、污蔑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司名誉权和正常经营权,我司现对网跃互动上述商业诋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做出严正声明。
      《微鲤万年历》系我司独立研发、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APP应用产品,先于网跃互动公司同名APP产品15个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为2013SR019655。事实清楚、权责明晰,网跃互动公司“产品抄袭”说纯属无稽之谈。事实恰恰相反,经过我司技术团队 长期检测和多方查证,网跃互动公司同名APP产品在产品命名、ICON图标、功能界面、技术特征等多方面对我司的产品《微鲤万年历》存在严重的抄袭行为, 不仅损害了我司企业声誉和商业信誉,给我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也严重的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产品抄袭在先,伪造政府文件诋毁在后,面对如此骇人听闻之行径,我司现要求网跃互动公司:
第一:立即停止侵害我司名誉权的诋毁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主动向有关部门坦白伪造国家机关文书进行商业诋毁与不正当竞争的违法事实。
第三:对诋毁我司名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第四:赔偿我司因其商业诋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上述声明,望网跃互动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谨慎考虑,万勿自误。我司将保留采取法律途径,包括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进一步解决问题的权利。

点击下面的链接查看相关文件扫描件:
【扫描件】北京微鲤科技有限公司 官方声明 (第一页)
【扫描件】北京微鲤科技有限公司 官方声明 (第二页)
【扫描件】南京工商局告知函
声明人:北京微鲤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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